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正在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与现实世界逐渐交融。然而,与虚拟货币的不断壮大相比,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埋下了许多隐患。欺诈行为在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中已有所体现,这些交易者通过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和虚拟产品,然后高价卖出,依靠价格差获取利润。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的情况。
另外,在现代金融体系中,虚拟货币的发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网络公司。如果虚拟货币发展成统一市场,互通互兑,或者整合统一了,都是以相同标准和价格进行通用,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虚拟货币就具有了通货的属性,很可能对传统金融体系或经济运行形成威胁性冲击。
此外,虚拟货币的购买方式除了现金以外,还包括手机短信、网络转账和固定电话充值等多种方式,这些方式为用户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风险。虚拟货币并没有现实货币的防伪技术,电脑黑客可能会利用其安全漏洞制造伪币。至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虚拟货币交易,也没有关于虚拟物品交易的项目。随着虚拟财产交易的逐渐商业化,市场秩序、税收问题可能会涉及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