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简单的讲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其中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包括没有发行主体、能够抵御通货膨胀和安全保密。根据数字货币与实体经济及真实货币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的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数字货币不同于支付宝、微信,不需要绑定账户,不需要网络,却可以像纸币一样流通,具有无偿性,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