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江帆建议: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制度亟待完善
火币HTX报道,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律师事务所董事长江帆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表示,虚拟货币的处置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虚拟货币处理制度。 江帆表示,近年来,由于受到欺诈、敲诈、洗钱、恐怖组织等犯罪行为的青睐,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逐渐增加,虚拟货币在刑事资产中的比例不断增加。 江帆指出,由于虚拟货币和传统资产的不同属性,现有的制度规定、调查措施和财产处置方法无法满足虚拟货币扣押、保管、实现等活动的实际需要。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办案机关处理虚拟货币的标准和程序等关键问题模糊不清。一些办案机关往往不得不以主观确定的方式推动涉案财产处置的工作过程,导致司法实践中缺乏法律适用、强制措施不完善、实现程序存疑等现实问题。 江帆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认购、虚拟货币等资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认购、虚拟货币等资产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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