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驳回了该国企业监管机构针对澳大利亚金融科技公司 Finder.com 一家姊妹公司提起的诉讼,因为该公司发现其收益产品 Finder Earn 符合金融法。...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驳回了该国企业监管机构针对澳大利亚金融科技公司 Finder.com 一家姊妹公司提起的诉讼,因为该公司发现其收益产品 Finder Earn 符合金融法。
在 3 月 14 日的命令中,法官布丽吉特·马尔科维奇 (Brigitte Markovic) 裁定,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根据《公司法》“尚未证明 Finder Earn 产品是债券”——公司承诺用债务证券偿还借来的资金。兴趣。
“由于 ASIC 指控的每一项违反《公司法》的行为都是以确定 Finder Earn 产品是债券为前提的,因此这些违法行为无法成立。因此,该诉讼应被驳回,并承担相关费用。”马尔科维奇法官裁定。
2022年12月,ASIC起诉Finder子公司Finder Wallet,指控其Finder Earn产品是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并要求该交易所持有金融服务许可证。
Finder 在一个月前“取消”了该产品,ASIC 声称这是因为它向 Finder Wallet 通报了其担忧,但一位发言人当时告诉 Cointelegraph,由于利率上升,这是“一项战略性商业决策”,并且“没有带来任何影响”。通过监管审查。”
Finder 发言人告诉 Cointelegraph,该订单“绝对是一次里程碑式的胜利”。
当被问及 Finder 是否会考虑重新推出 Earn 产品时,发言人表示目前没有计划,并重申关闭该产品的决定是由于当时利率上升,而不是任何监管行动。
在 3 月 14 日的博客文章中,Finder Global 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 Frank Restuccia 表示,该公司“对这一结果感到高兴,这证实了 Finder 遵守了我们的监管义务。”
Restuccia 补充道:“我们理解并尊重良好监管对于保护消费者的重要性,我们从一开始就公开、主动地与 ASIC 合作。”
在 3 月 14 日的一份声明中,ASIC 执行与合规执行董事 Tim Mullaly 表示,监管机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因为“认为该产品的销售没有适当的许可或授权,因此没有获得重要的消费者保护。”
声明补充说,ASIC 将“仔细考虑这一判决”。指出它有 28 天的时间向由三名法官组成的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相关:前区块链全球董事被限制离开澳大利亚
就在一个多月前,ASIC 在针对加密货币收益平台 Block Earner 的诉讼中获得了联邦法院的部分胜利。
在该案中,杰克曼法官(演员休·杰克曼的兄弟)裁定 Block Earner将因其产生收益的 Earner 产品而面临处罚,因为该公司需要获得金融服务许可证。
Jackman 没有将 Block Earner 的 DeFi“Access”产品归类为需要许可证,称该产品并未在管理投资计划下运营。
杂志:珀斯加密城市指南:富裕、偏僻、令人难以置信的海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