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趋势:隐蔽性与复杂性增加中国最高检表示,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包括资金跨境转移变得更加隐蔽、资金交易变得快速且复杂。」中国:虚拟货币汇兑不合法中国最高检表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兑换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一系列涉及外汇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不仅显示了两大机构联合作战的效果,而且对继续加强行刑联系、依法惩治跨境金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行刑衔接和打击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联合执法中公布的8起经典案件,主要包括跨境非法外汇交易活动。这些案件反映了中国司法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在使用行政和刑事司法手段方面的密切合作。
新趋势:秘密性和复杂性的增加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目前的外汇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包括跨境资本转移变得更加隐蔽,资本交易变得快速和复杂。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了三种现象:
首先,跨境资本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用跨境外汇「对敲」方法是在国内划转人民币,在国外划转外汇,在国内外单独循环资金,故意逃避监管视野。
二是资本交易更加快速复杂。储蓄卡、POS机、网上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方便高效。犯罪分子清理、分散、收集全国多银行、多层账户之间的资金,虚拟货币等新的支付方式增加了资金转移的隐性。
三是非法信息发布传播传播「社交媒体化」。社交网络和直播平台充斥着大量的信息。海外网站和社交软件提供私人交流工具。犯罪分子利用公开和私人联系发布非法资金,以换取广告,与非法交易对接。被打击堵漏后,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更换网站,卷土重来。
典型案例分析:虚拟货币 USDT 洗钱
赵等人的非法经营案件就是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案例。本案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展示了如何利用虚拟货币作为媒介进行非法外汇投资,也凸显了电子数据在此类案件中的重要性。
「2019 年2 月至2020 年4 赵某组织赵某鹏、周某凯等人在阿联酋和中国提供外汇迪拉姆和人民币兑换和支付服务。该团伙在阿联酋迪拜收到迪拉姆现金,并将相应的人民币转移到对方指定的国内人民币账户,然后在当地购买迪拉姆「泰达币」(USDT,以美元为导向的稳定货币),通过国内团伙立即非法出售购买的泰达货币,重新获得人民币,最终形成国内外资金的循环整合。通过汇率差,该团伙可以获得每一笔外汇交易业务 2% 上述收入。经调查,赵某等人在 2019 年 3 月至 4 月期间,兑换金额为人民币 4385 总利润超过1万元,总利润超过人民币 87 万余元。 」
中国:虚拟货币非法汇兑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交换,构成非法经营罪。
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通过提供跨境交换和支付服务赚取汇率差利润,利用虚拟货币的独特性避免中国的外汇监管「外汇-虚拟货币-人民币-人民币」实现外汇和人民币价值转换,属于变相买卖外汇,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办虚拟货币洗钱要点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根据大多数虚拟货币的交易特点,我们可以掌握虚拟货币钱包的地址,并通过公共管道找到钱包地址下的虚拟货币交易记录。处理此类案件,注意查明嫌疑人、被告使用虚拟货币钱包地址,可通过嫌疑人、被告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及其存储软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电子检查,获得钱包地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钱包地址注册信息和绑定银行账户等最新信息。
中国决心打击非法外汇活动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该公告显示了其打击外汇犯罪的决心和能力,并为未来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随着金融犯罪形式的不断演变,这种跨部门合作将在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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