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F获准延长审后期限,表明可以采取上诉策略或减刑
根据11月18日的法院命令,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Lewis A. Kaplan批准了SBF一案的延期申请,该申请由SBF的法律代表Cohen & Gresser LLP提出。延期申请的批准导致了审后动议的新截止日期的设定。原定于11月20日提交的审后动议现已改为12月1日提交,政府的答复截止日期也由原先的12月22日改为2024年1月8日。审后动议可能包括要求重新审判的内容,其中可能提出对原审判结果影响较大的错误。这种动议反映了法律策略在判决后的持续动态性。另外,辩方还可以在判决后提出无罪判决动议,质疑控方证据的充分性并声称证据不足以支持有罪判决。如果法官同意这一评估,他们有权推翻陪审团的决定,从而改变案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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